三、选拔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较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二)个人职业技能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全市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在近四年内获得“淄博市有突出贡献技师”、“淄博市技术能手”、“淄博市青年岗位能手”等以上称号,或在省级一类以上技能大赛中取得前六名,在省级二类和市级一类技能大赛中取得前三名,在市级二类技能大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三)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技绝活;创造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或技术创新,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创造全市同行业中最高生产、销售记录等。
(四)在技术上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中做出突出贡献;在生产中能够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较大贡献。
(五)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单位的技术技能骨干,在工作和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六)其他成绩非常突出的高技能人才。
四、几点要求
(一)要对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高技能人才状况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各自的高技能人才库。要制定和完善本区县、本单位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表彰的规定和办法。各企业要建立与首席技师制度相配套的定期培训和技能考核鉴定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培训投入和技能人才奖励机制。
(二)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重视、关心高技能人才的各项方针政策措施,让全社会特别是产业工人了解首席技师政策,支持和参与争当首席技师活动,激发他们立足本职、奋发成才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高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要加强对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领导,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在认真总结第一、二批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第三批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
(四)推荐淄博市首席技师人选应报送下列材料:
1、《淄博市首席技师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