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工商部门将“中国商标网”上公布的名单与企业登记部门数据库中的名单进行了核对,组织开展了逐户上门检查,较为准确地补充完善了商标代理机构监管名册。根据各市局上报的情况,目前我省实有商标代理机构1084家,比原掌握的760家增加了42.6%。
(二)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商标代理行为。
各级工商部门将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引导诚信守法经营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严格规范商标代理机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商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多人次,车辆586车次,实地检查商标代理机构937家,占实有商标代理机构总数的86.4%。通过检查,发现73户已经自行停止经营、32户拟注销或被吊销,无法查实147家,全部分别作出了相应处理。根据群众举报和现场检查发现查处违法违规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12宗。深圳市工商局和梅州市工商局对群众反映的商标代理机构“乱收费”问题进行了及时的调查处理,维护了群众利益。佛山市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存在工作人员教唆企业注册“傍名牌”商标的行为,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东莞市工商局对冒充工商部门人员进行虚假宣传的一家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处罚,在该企业不服处罚提出行政诉讼的庭审当天,该局组织全系统商标管理人员和当地100多家商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共160多人参加旁听。通过这种“特殊”的方式,既对从事商标代理行业的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同时也对商标管理人员开展了一次形象生动的依法行政教育。
(三)为建立商标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在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工商部门在对商标代理机构上门检查的同时,根据省局确定的抽样调查要求,共发放回收376份《广东省商标代理企业调查表》。通过这种检查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工商部门加强了与企业和商标代理机构的交流和沟通,一方面摸清了辖区内商标代理市场的状况;另一方面,为今后开展引导商标代理企业诚信经营,做好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
各级工商部门在整顿商标代理机构市场秩序的同时,认真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加强对商标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注重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监管机制,预防和查堵工商人员与商标代理机构内外勾结、非法谋利的漏洞,促进工商部门商标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