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浙农综办〔2009〕49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省监狱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现将《浙江省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择优申报项目。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浙江省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
财政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为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科学选项,现将浙江省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项目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二、扶持范围和重点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项目扶持的范围: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项目扶持的重点产业包括:优质粮油和畜禽、水产品、竹木、茧丝绸、茶叶、蔬菜、食用菌、中药材、花卉苗木、油茶、柑橘等主导产业。鼓励的项目包括:产业化经营项目与土地治理项目统筹安排、有机结合的项目;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的项目;龙头企业组织带动农民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种养基地项目;集约化畜禽养殖项目及其污染防治项目;与广大农民建立了科学合理、和谐运转利益联结机制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