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09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各县(市)、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道管理单位要加强河道安全检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汛前要把本辖区内的河道阻水障碍和违章建筑作为重点进行认真检查,登记造册。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制定清障责任,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共产主义渠寺庄顶段北大河生态园阻水问题严重,周村、小朱庄段的违章阻水建筑仍有部分未按要求打开行洪通道,汛期极易造成“中流量、高水位、重灾害”的不利局面。沿河各有关政府要以大局为重,做好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行洪区中的生态阻水障碍要拆除,横滩渠要改建为地埋管道。天然文岩渠河道中的拦河坝、横滩堤要在汛前予以拆除,破堤明口要在汛前予以堵复,由市天然文岩渠管理处负责督促落实。凡涉及边界排水的河道,下游一律不准打坝设障。牧野区、卫辉市和卫共处、天文处要制定违章阻水建筑拆除的应急处置预案。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汛前要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一方面督促检查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另一方面要检查是否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是否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方案施工,并拆除违章建筑;对未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案施工的,责令建设单位停工整改。

  各县(市)、区都要在汛前对所有沟河进行一次全面清障、清淤,保证排水畅通。

  (五)进一步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认真做好蓄滞洪区和洪水淹没区的迁安救护工作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订的水库、河道调度运用计划,对分洪运用的组织领导、技术措施、器材准备及分洪后的可能淹没范围、安全转移等作出详细周密的部署。重点城镇要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遇超标准洪水需要使用蓄滞洪区或爆破分洪时,要及时组织群众撤退转移,并安排好群众的生活、医疗问题。有关县、市要按照国务院《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86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蓄滞洪区居民财产登记工作,为蓄滞洪区运用落实补偿政策打好基础。

  (六)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要抓紧修订完善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汛前按照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演练,提高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发动群众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危险点进行普查和监测,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管理和山区建设的指导,坚决制止人为诱发山洪地质灾害的活动和行为。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