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湖北省劳动模范的决定
(鄂政发〔2009〕2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批品德高尚、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我省各族各界群众的杰出代表和时代先锋。为了彰显先进,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进一步激发全省人民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蔡光春等398名同志“湖北省劳动模范”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胸怀大局、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奋力拼搏、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学习他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科学态度,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而努力奋斗。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职工劳模(319名)
武汉市(52名)
蔡光春(女) 吴喻飞 张国发 马少斌 张汉喜 刘庆东 林云飞 熊海云(女) 章智兵 吕泉 曾毛娣伍运芳(女) 张方才 杨煜(女) 杨颂军(女) 邱菊先(女) 万家旺 徐登峰 习明海 吴小平 张庆华(女) 王微(女) 韩震宇 赵喜安 王海怀 苑玉成 刘国梁 沈成义 项明武 严悌文 吴建社 尹寿山 李健 邹弋(女) 周文娟(女) 刘祖国 郝梅(女) 刘桂芳(女) 彭显铭 邱红松 何利(女) 刘继平 张红霞(女) 王晓意 郭伟华(女) 牛德顺 陈登宝 郭亚光 刘启社 袁胜友 陈红(女) 田志伟
黄石市(12名)
周立新 戴华锋 李红芳(女) 杨闻孙 李秀山 何仁庶 陈国胜 刘萍(女) 张玉莲(女) 姜焰池 黄长林 陈远志
十堰市(12名)
余琳(女) 刘晓辉 王家胜 刘荣 李荣宝 李振华 何国厚 肖江 王涛 叶艳 华新宇 李同勤
荆州市(1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