⒉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完善食品经营者的管理、建立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等产品销售者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推进经
营者自律制度建设。(由市工商局牵头)
(六)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⒈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食品卫生索证管理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落实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开展餐饮业的食品抽检,及时处理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⒉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强化原料进货索证,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由市卫生局牵头)。
(七)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厂、点设置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畜禽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严查违法经营行为,铲除私屠滥宰“专业村”、“钉子户”。加快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并开展行政执法。(由商务局牵头)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对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制假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地区,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各有关部门、各旗县区要为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法律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和进乡村活动,尤其要大力宣传贯彻新颁布的《
食品安全法》,着力提高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法制意识。要宣传一批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典型企业,引导和促进企业完善自律机制,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唱响“以质取胜、安全生产”主旋律。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领导讲话、答记者问、举办知识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让广大企业和社会了解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建立“质量和安全年”专题网络信息交流平台,通过网络宣传,扩大群众的参与规模,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质量振兴必须全社会重视、全社会参与的思想。大力普及质量和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及防假辨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