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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中国·石家庄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第四届医药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二)专业化组织展览。要结合本开发区(园区)的实际和特点,认真做好展区的设计和制作,积极采用专业的展览展示手段,做到信息准确翔实,表现直观生动,既要在展览展示中取得实效,又要与推动工作开展相结合。市政府拟在石家庄规划馆设立县域规划展区,常年对外展示,各县(市)、区要将开发区(园区)规划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落实,使之成为开发区(园区)对外宣传、招商的重要窗口。

  (三)高标准树立形象。要把此次开发区(园区)展作为展示对外形象和促进相互交流的平台,积极筹备,认真研究,做好展览展示内容的征集和设计工作,切实展现开发区(园区)的良好形象。要认真组织参展和观摩,学习借鉴先进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和发展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开发区(园区)规划,促进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七、工作分工

  本次规划展览由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及具体分工如下:

  (一)展位的划分、展场有关事宜的协调、中心展区的设计布展,由市商务局负责。

  (二)展览内容的审定,由市规划局负责。

  (三)各展位的设计、制作和搭建,由参展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园区)管委会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展馆内的水、电、保洁、展位搭建等具体要求,由石家庄国际博览中心负责。

  (五)展览期间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重点做好领导参观展览前的防爆检查工作。

  (六)展览期间,展馆外配备消防车待命,由市消防支队负责。

  (七)展览期间,展馆外配备120救护车,由市卫生局负责。

  (八)预展前,展馆外广场和展区的花卉及绿色植物的摆设工作,由市园林局负责。

  (九)展馆周边街道的环境整治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

  (十)展览新闻报道工作,由市外宣局负责。

  (十一)参观、观摩展览人员组织,由各参展单位负责。

  八、工作进度安排

  (一)2009年6月下旬,制定石家庄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园区)展览方案。

  (二)2009年7月上旬,安排部署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规划展参展工作。

  (三)2009年8月中旬,召开开发区(园区)展调度会,听取各参展单位筹备工作汇报,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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