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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坚持统筹兼顾、多策并举的原则。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既要注重生态和社会效益,又要兼顾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选择不同的利用模式,鼓励多途径探索、多形式开发、多渠道利用,切实做到农民在秸秆综合利用中增收,生态环境在综合利用中改善。

  (三)坚持政策导向、多方参与的原则。要加大宣传引导、投入扶持和技术服务力度,把改善生态环境与农民增收统一起来,形成“政府引导、部门服务、社会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在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农林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与,编制无锡市秸秆综合利用发展规划。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合理确定秸秆用作肥料、饲料、食用菌、燃料、工业原料和生物质发电等不同用途的发展目标,在现有基础上,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产业布局。

  (二)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大力推广秸秆工业化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生物腐熟还田、秸秆养畜过腹还田、秸秆机械化编织、秸秆青贮、秸秆畜禽养殖发酵、秸秆培育食用菌、新型耕作农艺、秸秆燃料等多种综合利用技术和措施。

  (三)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巡查方案和秸秆禁烧考核办法,确定秸秆禁烧范围,多措并举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高速公路、机场、主要交通沿线、村庄、树林等地区的秸秆禁烧,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或抛河导致的严重污染事件。

  (四)加强部门协调,搞好综合服务。各级环保部门要牵头加强对露天焚烧和弃置秸秆污染水体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各级农林、农机、畜牧等部门要不断总结秸秆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先进技术、机械的引进和推广工作。发改、财政、税务、环保、科技、金融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有效措施,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优质服务。各类农民专业组织、协会要以农机大户、养殖大户、大棚蔬菜生产大户为骨干,充分发挥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及时为秸秆综合利用的农户及企业提供信息、协调、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应当把这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各市(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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