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建设。大力培育安全诚信、安全道德,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和典型示范等方法途径,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7.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制定全市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标准,召开相关会议全面部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学习北京、上海、青岛、济南等地开展安全社区创建的经验,并启动创建活动的试点工作,力争到年底前,有一批社区达到《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并有10个左右的社区被评为市级“安全社区”,2010年年底前,有10个社区被评为国家级“安全社区”。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8.强化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一是由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学习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各区县分管领导干部进行一轮培训;各街镇分管领导干部由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培训一遍。二是有计划地开展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组织一次街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专题培训,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开展每月一次的对全体安全监管人员的专题系列讲座,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9.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国有企业、中央驻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全部参加市级的轮训,培训率要达到100%,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区县级的培训,培训率不低于95%,做到全部持证上岗。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的监督检查,同时做好资格证到期的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10.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要大力加强全员安全技能培训,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从事危化品、建筑、冶金等高危行业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提高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覆盖面,督促企业通过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途径,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抓好企业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新招录职工未经安全培训不得上岗。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市安全监管局将继续组织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专家,深入危化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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