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桂建管〔2009〕60号)
各市建委: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一些地方接连发生了建筑安全生产较大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切实做好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截止6月29日,全区共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7起,死亡8人。与上年同期(7起事故,死亡7人)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增幅为14.3%。今年许多项目的建设资金将陆续到位,建设高潮即将来临。当前,我区正值雨季、汛期,灾害性天气频繁,因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绝对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高度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持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切实做好高温酷暑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一)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切实落实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工艺的检查力度,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一把手要确保防暑降温资金落实到位,项目部、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建筑工地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绝不可盲目抢工期,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二)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建筑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基本要求》,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盥洗池、茶水房、卫生室等临时设施符合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施工现场要保证茶水供应,配备人丹、十滴水等防暑必要的药品,并且适时发放绿豆、西瓜、冰棒、汽水等降温食品。职工食堂要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职工宿舍要保持良好通风,配备必要的防暑设施,室内外环境卫生要保持清洁、整齐。
(三)各工程项目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高辐射天气,原则上中午12时至下午3点不安排露天施工,尽可能地减少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防止疲劳、中暑事件发生。
(四)各工程项目部要切实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赤脚、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等不文明施工、不安全行为。严禁在施工作业场所内、屋面临边、吊篮口、阳台边、外脚手架等处进行乘凉、休息,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