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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教育系统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完善政(校)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校)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社会评议制度,拓宽政(校)务信息公开渠道,以及时、全面、准确,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校)务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政(校)务信息的权力、提高机关(学校)工作透明度。重点做好各地各校重大决策、改革、办事流程、教职工工资、福利、评优、晋级、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财经预决算、党风廉政等与部门(学校)职能密切相关、群众关注的政(校)务信息的发布工作。
  9、健全监督体制,强化监督实效。
  构建全方位的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党内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行政职权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使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强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实施步骤
  市教育系统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分宣传动员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总结阶段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7月-2009年8月)。
  各地各校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宣传动员,全面启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
  (二)实施阶段(2009年9月-2013年12月)。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9]51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的意见》(遂府发[200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创建活动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地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通过网路、报纸、广播、宣传栏等平台大力宣传成功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积极掀起教育系统的创建热潮。
  (三)总结阶段(2014年1月-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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