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5.12”防灾宣传和演练活动的通知
(遂教函[2009]73号)
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市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5.12”防灾宣传和演练活动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93号)等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5.12”防灾宣传和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营造突发公共事件宣传舆论氛围,增强师生危机意识,提高师生防灾自救能力,提升各地各校应对处置危机的能力,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一)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市学校防灾宣传活动。5月4日至5月30日,各区、县教育(社事)局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内容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的决定》主要精神及我市学校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各类灾害诱因、危害及自救常识等。二是市城区学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月12日上午8:30开始,市城区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在中央商务区设置宣传点,开展街头宣传活动,时间半天。
(二)应急演练。一是市城区防震应急疏散演练。5月12日至13日,市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震应急疏散演练,具体演练时间由各校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具体负责指导辖区内学校开展防震演练。二是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5月4日至5月30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防踩踏、防食物中毒等应急演练。
三、活动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确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落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在人、财、物各方面予以保障,但不允许以任何名义发放活动纪念品等。
(二)应急演练方案制定。各地各校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精心编制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务求取得实效。演练实施方案应及时报当地政府应急办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市直属学校应急演练方案于开展演练活动前5天报市教育局应急办(行政办)。
(三)切实抓好应急演练宣传准备工作。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之前,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在师生中反复强调注意事项,让学生明白这是演练活动,避免造成恐慌。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的组织管理,严防因演练组织不当、管理不到位等引发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