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农村生物质供气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 分级响应
 
 生物质供气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安全事故级别分级响应。三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启动县级生物质供气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派员赴现场进行指导,或派出救援力量和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处置。二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市政府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一级安全事故由市政府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省政府,在省级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 市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4.3.1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生物质供气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采取应急措施的意见,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4.3.2指挥部办公室依据了解和掌握的事故情况及总指挥的指示,迅速部署应急行动。
  4.3.3出现农村生物质供气工程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全天24小时与有关县(市)区保持联系,及时派人员深入事故现场。
  4.3.4及时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区政府通报事故的相关情况。
  4.3.5 成员单位接到指挥部通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位,按照本单位职责迅速采取应急行动。
  4.4 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4.4.1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全天24小时监测事故动态,并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请求。
  4.4.2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各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困难救济及灾后重建工作。
  4.4.3迅速执行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4.5 生物质供气工程经营和管理单位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4.5.1在消防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工作。
  4.5.2向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设施损失及对供气造成影响的情况;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