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科学规范的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的构建要紧扣专业培养目标,遵循理论知识“必需、够用”、专业技能“适用、熟练”的原则,建立以“公共基础课程(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及其它选修公共课)+专业技能课程(专业基础平台课程加专门化方向课程)”类型的中职教育课程新模式。各校要根据市场变化和企业需求,在部颁教学指导方案的指导下,及时调整课程的设置。市联教组要加强研究,对市内各校同一专业的主干专业课程基本统一,规范设置。积极寻求与行业或骨干企业技术部门合作开发课程。
3、加强实施性教学计划的管理和使用。
教学计划是学校一切教学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学校所有专业必须有实施性教学计划,且要在发布该专业招生简章前制定完成,所有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教育部有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学校要据此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若新建专业暂无指导性教学计划时,学校应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制定校本教学计划,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
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文件要求,全面修(制)订所有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该项工作务必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2009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新修定后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各县(区)要加强对学校实施教学过程的指导与管理和制定教学实施计划的督促与检查,并实行动态管理。任何学校凡是没有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专业不得招生,所招新生不得注册。
4、优化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课程教学在遵循教学计划和大纲的前提下,要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及变化,及时更新、取舍教学内容,让学生“学得会、用得上”,建立以培养职业岗位能力为主线的教学内容体系,强化实践环节教学,充分提高学生良好的就业素质和创业能力。各校要正确处理文化课与专业课之间的关系,既要防止片面加大文化基础教育比重、削弱职业技能训练,过度追求对口升学的做法,又要防止走向忽视或取消文化基础教育的极端。优化课程内容,突出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实现专业教学的基础性、先进性和应用性的统一。要结合实际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各校要充分认识中等职业教育的自身特点,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