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113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开展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南宁市开展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长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实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基本原则,以“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全面治理”为基本思路,综合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规范助力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创造更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人居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分步到位,稳妥推进
1、由市法制办组织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针对群众提出的助力自行车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的补充通告》,并于2009年5月1日前向社会发布。
2、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从2009年5月10日起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目前在使用的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汽油助力自行车目录和超标助力自行车目录,让市民明确目前在用的助力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让市民清楚今后如何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助力自行车。
3、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设立市民公开咨询电话,及时答复、处理和解决群众对超标助力自行车整治工作提出的问题、意见或建议。
4、市工商局依法严肃查处销售超标助力自行车违法行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严肃查处生产超标助力自行车违法行为,通过加强源头控制和管理,确保我市超标助力自行车总量不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