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人为本,依法管理
1、对2009年4月2日前购买的、目前已经在使用中的超标助力自行车进行改装,车主可于2010年5月1日前到符合规定的改装点进行限速改装,并领取限速改装证明标志。
2、超标助力自行车的改装点布设及具体改装办法由市质监局制定,并于2009年5月10日前向社会发布。
3、对2009年4月2日前购买的超标助力自行车进行改装时产生的费用,市财政将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市财政局制定。
4、对2009年4月2日前购买的并经符合规定的改装点确认无法进行限速改装的超标助力自行车,按现行摩托车管理规定,车主持购车发票及相关材料到邕宁、良庆车管站办理注册登记,但不得在市快速环道以内的市区道路行驶,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准驾资格。
5、对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助力自行车骑行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依法纠正助力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完善措施,长效管理
1、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尽快研究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和已经改装合格的助力自行车的管理办法,对上路行驶的助力自行车实行规范管理。
2、市规划局、交通局加强城市发展战略和公交优先政策的研究,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和谐发展。
3、从2009年5月1日起,各城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助力自行车进行严格管理,切实规范助力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环节。
4、市环保局研究制定处理助力自行车废旧电池的工作措施,会同市质监局建立科学、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的回收处理机制,减少在用的助力自行车铅酸电池污染,使助力自行车真正成为环保、清洁的交通工具。
5、市交通局根据居民出行的特点,积极做好公交线路增加、调整的研究工作,确保群众的出行方便。
(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1、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前段工作成效和下一步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向群众讲明、讲透这次整治的重点对象是超标助力自行车,讲明、讲透这次整治行动是政府从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和民生问题的高度,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和降低群众的损失。
2、加强新闻媒体舆论宣传。整治期间,各城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媒体的作用,向广大市民宣传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助力自行车相关技术标准和超标助力自行车存在的隐患,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争取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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