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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新农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全省新农村建设第二批“千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新农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全省新农村建设第二批“千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办发〔2009〕16号)


各市(地)、县(市)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新农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全省新农村建设第二批“千村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09年4月27日

  全省新农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大全省新农村建设推进力度,提高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步伐,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启动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扩大农村公共服务,不断改善民生,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步伐。
  (二)遵循原则。
  --坚持全面发展,突出重点。全面落实中央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发展乡村主导产业,加强村内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农村不同的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模式,不搞“一刀切”。
  --坚持以点带面,示范推进。巩固提高第一批试点村建设成果,深入推进第二批“千村试点”,积极开展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和千村试点,在主要交通沿线建立示范带,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标准,建设一批标准高、示范效果好、辐射能力强的重点示范村,更好地示范和带动全省新农村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各级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资金投入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农民群众在规划制定、目标确定、项目实施、投工投劳和民主管理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建设目标和主要工作
  按照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到2010年末,力争使全省一半以上的行政村实现新农村建设初步目标,到2020年末,全省所有行政村实现新农村建设初步目标。2009年突出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一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深入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和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建设。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全省水田示范区新增插秧机1万台,其它机械稳定增加,综合机械化程度提高到85.8%;加强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完善渠系配套,打造集中连片的大型灌区,加快建设旱涝保收田,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大力推广高产栽培模式和先进适用技术,全省粮食平均单产达到540斤以上,增长5%以上;加强土壤肥力建设,测土配方施肥面积6500万亩,比上年增加1000万亩;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覆盖全省96%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土地流转市场,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二是积极发展优质粮食生产。深入实施良种化工程,全省粮食优质专用品种覆盖率达到91%。扎实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建设200个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辐射带动5000万亩以上。2009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00万亩左右,五大粮食作物十大高产技术模式推广面积力争达到1.3亿亩,全省粮食总产超过850亿斤,力争登上900亿斤新台阶。三是大力培育“一村一品”。按照“一村一品”发展格局的要求,强化乡村主导产业建设。从乡村资源优势出发,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等因素,积极培育发展比较优势明显的特色农产品。鼓励有条件的试点村通过集体出资、农民入股和招商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进行规模开发,延伸产业链。加快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种养业和农村二三产业专业乡村,促进“一村一品”加快向“多村一品、数乡一业”转变。2009年,实现“一村一品”的村达到2000个,专业乡(镇)发展到150个。四是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实施“千万吨奶战略工程规划”和“五千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战略工程规划”,推进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集约化、市场化畜牧业发展方式,2009年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340万吨、112万吨和650万吨,分别增长12%、3%和12%,畜牧业产值实现950亿元,增长11%;大力推进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全省绿色(有机)食品面积发展到5690万亩,种养绿色原料生产总量1900万吨以上,分别增长10.1%和11.8%;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市场需求发展“订单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1600亿元,比上年增长6.7%;稳定发展劳务经济,转移农村劳动力51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00亿元,分别增长2%和15.4%。通过综合措施,确保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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