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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横县筛查人群中筛查出的地贫高危夫妇和其它11个县区筛查出的农村地贫高危夫妇做产前诊断。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9年3月)。开展历年已婚未参加婚检和未育及符合二孩生育政策未孕夫妇情况的调查,并落实免费地贫筛查人员名单,做好群体筛查实施计划;对检验人员和医学技术人员进行理论、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3月至11月30日前)。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全面完成地贫筛查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20日前)。组织验收,进行总结。

  六、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入38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200万元,各县区按筛查任务投入配套资金180万元,主要用于血细胞分析、地贫表型阳性者血红蛋白分析(血常规18项)、血红蛋白分析、Zeta链和地贫基因检测、产前诊断等;开展宣传培训、印制宣传品、免费证、信息反馈表;专家评估、建立档案;调查费、交通费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县区的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的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贫筛查项目工作纳入2009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党政线考核指标体系和2009年市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进行考核。经验收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兑现2009年市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奖。各项工作指标达不到要求的,2009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党政线和计生线考核给予扣分。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区是负责具体抓好本县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的主体,要做好经常性的个体筛查与群体性筛查相结合,并按分配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在组织筛查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冒名顶替,不得自行男女搭配,不得在农村新婚夫妇和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夫妇之外安排其他人员。市人口计生委是实施此项目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项目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工作;做好地贫筛查组织实施计划,确保任务按时完成;严格筛查技术管理,把好筛查质量关;加强检验人员和宣传员的培训,为实施地贫筛查提供有力的保障。市卫生局负责协调市属各医院对就诊的地贫携带者进行优生优育教育,做好为高危地贫携带者提供出生缺陷干预的咨询服务,并根据产前诊断结果,为患者提供预防出生缺陷的知情选择,对需要终止妊娠的患者提供安全的手术服务,定期将筛查阳性人员和作产前诊断人员的信息通报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协助做好新婚登记对象优生优育、地贫遗传疾病危害性等科普教育,动员没有选择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新婚夫妇参与地贫单项检测。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项目资金,督促和指导县区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并督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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