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信息档案。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市、县区两级当天检测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筛查结果资料要求在3天内录入完毕,其中县区级录入的资料反馈到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除录入当天检测资料外,还要负责录入进一步检查结果的资料,并按县区、按时间次序、按编号顺序整理于下月10号反馈到市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严格资金管理。对市财政投入的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工作的经费,各县区必须专款专用,严格审核,不得挪作它用,违者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九)加强督促检查。从3月份起,将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拖拉的县区、部门及相关个人要进行批评,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进度慢的县区给予通报或调整任务。为了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上报工作情况,各县区每月25日前报送一次完成任务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
南宁市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
开展地贫筛查任务分配表
单 位
| 筛查任务(对)
|
合 计
| 10000
|
武鸣县
| 700
|
横 县
| 6000
|
宾阳县
| 800
|
上林县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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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
| 400
|
隆安县
| 350
|
兴宁区
| 200
|
江南区
| 250
|
青秀区
| 200
|
西乡塘区
|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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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
| 250
|
良庆区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