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肃招生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招生中的擅自招生、违规招生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严禁学校之间挖生源,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和不正之风。对违规招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10、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和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
11、严格学籍管理。普通高中招收新生的建籍工作,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市(县)招生办录取的电子信息光盘为依据,全部实行电子化管理。
十二、有关处罚规定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根据不同情况,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假报户口、学历、民族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报考资格;
(2)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
(3)在考试中有使用现代化通讯工具的舞弊行为;
(4)在有关政策照顾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
(5)有其它舞弊行为。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生工作人员和其它有关人员,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招生工作规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2)在出具,审定考生户口、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政策照顾证件材料中弄虚作假;
(3)纵容或伙同他人舞弊;
(4)涂改考生志愿、试卷分数及有关材料。
附件2:
二〇〇九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日程表
学科、日期及时间
| 上午
| 下午
|
6月27日
(星期六)
| 语文
朝鲜语文
蒙古语文(蒙授)
(8:30-10:30)
| 物理、化学合卷
(2:00-3:40)
|
6月28日
(星期日)
| 数学
(8:30-10:30)
| 思品、历史
(历史与社会)合卷(2:00-3:40)
|
6月29日
(星期一)
| 外语
(8:30-10:30)
| 汉语文
蒙古语文(加授)
(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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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
(星期二)
| 地理、生物合卷
(8:3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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