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小型农具补贴采取简化便捷做法的通知
(内农牧机发[2009]120号)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科学合理简化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最大限度方便农牧民申请购买享受补贴的农机具,根据广大农牧民和基层农机管理部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补贴资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小农具可采取简化便捷做法进行补贴。具体做法是:
一、申请、签约环节:一户以上申请购买,可选择1户农牧民作为代表办理申请和签订集体协议手续,其他人员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并签字按手印。
二、销售、出售环节:购机户代表代为多户办理采购,出具集体协议后一次性集中提供。考虑企业在税务部门办理发货票方面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团购”时出据一张总值发票,并附各购机户购货收据作为分户凭证。
三、供货、验收环节:为了全方位方便农牧民,各供货企业要对集中购买机具的农牧户实行集中送货,统一接货地点由购机户代表指定。货物送达,由购机户代表代为验收,并在回执单上签字,与发货票、收据一道作为报账结算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