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①合理低价评标时,在报价分基础上可适当加减分。加减分标准:AA级信用单位增加报价评分的1~2%或1~2分;A级信用单位增加报价评分的0~1%或0~1分;C级信用单位减少报价评分的0~1%或0~1分。②资格审查或投标时的信用等级以施工单位在我省的信用等级为准,奖惩办法必须在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示给投标人。③评为D级或连续三次评为C级的施工单位,在其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参与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附件二
湖南省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信用评价表说明
1、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单位信用评价通过季度考核、履约督查、定期评比、事故调查和纪检调查等方式评定。
2、评价主体可根据本评价标准所确定的原则,针对所考核的具体内容,制订更为详尽的评价细则,进行评分的量化。
3、同一评价项目内,同一事项的表彰、处罚、投诉、举报不重复计算。
4、表彰、处罚、投诉、举报等,明确奖惩期限的,按其奖惩期限纳入考核;未明确奖惩期限的,则按奖惩通报时的考核期纳入考核。
5、同一施工单位承担多个项目或在同一项目上承担多个合同段施工的,应分别考核。
6、施工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①守法评价K
1;②履约信用评价K
2;③质量安全评价K
3(考虑精细化管理季度考核评分);④进度费用评价K
4;⑤工程造价控制评价K
5和⑥廉政建设评价K
6。
Z
i=0.12K
1+0.12K
2+0.40K
3+0.12K
4+0.12K
5+0.12K
6
7、涉及处罚或表彰的,应附处罚或表彰的正式书面材料(经核实确认的复印件)。所附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否则不能作为信用评价依据:①项目建设单位的通报、正式调查处理意见;②县级及以上交通、公路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的通报、决定及正式调查处理意见;③国务院、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厅(局、委)的通报、决定及正式调查处理意见;④司法部门决定及正式调查处理意见。
8、本评价标准依据(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湖南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办法》等。
湖南省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信用评价表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表一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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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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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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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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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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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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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及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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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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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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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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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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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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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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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情况
| 上年度企业注册地开户银行及工商部门信用评价等。(附评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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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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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程内容主要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机电、房建、绿化等工程。
湖南省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信用评价表
(项目及合同段评价汇总表) 表二
施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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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及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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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监理单位评分
| 建设单位评分
| 评分=(监理单位评分×30%+建设单位评分×70%)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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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评价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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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用评价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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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评价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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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费用评价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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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评价K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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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评价K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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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Zi= 0.12K1+0.12K2+0.40K3+0.12K4+0.12K5 +0.12K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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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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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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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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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交通局:(签字)
(此栏高速公路项目不填,市(州)交通局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对评价有不同异议可在此栏内说明或附书面说明和处理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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