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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信用评价表
  (进度费用评价表)     表二-4

评价项目

规定分值

评 分 标 准

评分

备注

1、进度控制

50

完成计划的100%及以上的计50分;进度不能满足业主年度计划,每滞后1%扣1分;整体进度滞后一个月以内的扣15分;整体进度滞后两个月以内的扣30分;整体进度滞后两个月以上的扣50分。

 

进度滞后是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

2、费用控制

50

项目流动资金金额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扣10分;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机械租赁费的每处扣10分;挪用工程计量款,每次扣2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0分。

 

 

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进度费用总评分:

评分人(签字):

年  月  日



  湖南省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信用评价表
  (工程造价控制评价表)    表二-5

评价项目

规定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备注

1、造价工程师

20

在造价成果文件中未经有资质的造价人员签字及盖执业章的扣20分;施工单位造价从业人员与投标书一致计20分;与合同一致计15分;经业主同意每更换一次扣5分;未经业主同意每更换一次扣10分。

  

2计量支付

10

计量错误每一次扣5分;资料不准确每一次扣5分。

  

3、工程变更

20

上报虚假变更一次扣20分;肢解变更,规避审查,每发现一次扣10分。

  

4、合同价控制

30

不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计价扣10分;工程决算超过合同价(含暂定金)每5%扣10分,扣完为止;工程决算控制在合同价以内加10分。

  

5、其他

20

不按造价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各项基础资料和工程决算资料的扣20分。

  

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工程造价控制总评分:

评分人(签字):

年  月  日



  湖南省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信用评价表
  (廉政建设评价表)   表二-6

评价项目

规定分值

评 分 标 准

评分

备注

1、廉政体系

40

没有健全的廉政制度的扣10分;廉政体系无专职人员负责的扣10分;没有开展廉政教育、宣传工作的扣10分;无廉政合同的扣40分。

 

 

2、监督检查

60

发现送红包礼金一次扣20分;发现收受红包礼金一次扣20分。

 

 

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廉政建设总评分:

评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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