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确职责分工
“金土地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拓展服务领域,提高综合效益,为发展特色产业搭建平台,为实现农业产业化铺平道路。
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各地编制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推动新农村建设实施。
规划建设部门:指导各地编制农村新型小区布局具体规划,监督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工程质量。 国土资源部门:按照乡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小区布局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集镇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土地整理项目区,力争做到将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试点、特色产业发展、土地整理双挂钩试点等有效结合;切实做好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工程招投标(比选)方案的备案和评标专家的抽取等工作。
监察部门(招监办):负责监督项目工程招投标和“金土地”工程实施过程。
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
审计部门:负责审计项目资金。
农业部门:负责对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土壤类型和成分及耕地质量进行分析评价,指导编制种植业产业布局规划,研究制定新增耕地流转办法,指导推广建设沼气池。
水务部门:指导项目区灌溉渠系等农田水利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监督工程建设质量。
农机部门:指导项目区提灌站、机耕道工程设施的规划设计,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和指导推广农业机械化生产。
林业部门:指导项目区生态建设。
交通部门:指导项目区农村道路规划设计和建设。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项目区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就业等工作。
环保部门:保护和监督项目区环境。
卫生部门:指导新农村建设中新型小区的社区医疗建设和加强公共卫生管理。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和实施乡级新农村建设规划,协助项目选址、项目区基本情况调查;组织开展土地权属调整工作,做好项目区群众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筹集一定资金,实行统规统建,配套必要基础设施;对项目区的群众制定引导政策,鼓励老百姓集中建房。
五、加强分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