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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1999年多层住房本体造价影响因素表》及有关安居房房价问题的通知(2009重新发布)

  标准装饰高层住房的社会微利价(下称标准社会微利价)是中间层未考虑朝向等其它因素时的房价;多层带电梯住房的标准社会微利价是指第2层未考虑朝向等其它因素时的房价。

  七、20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各种类型住房的标准社会微利价和标准本体建造成本详见下表:

住房类型

标准社会微利价

(元/平方米)

标准本体建造成本

(元/平方米)

多层[10层以下(含10层)]不带电梯

2675

1070

多层[10层以下(含10层)]带电梯

3428

1284

11层-20层(含11和20层)带电梯

3914

1605

21层-30层(含21和30层)带电梯

4011

1669

31层以上(含31层)带电梯

4108

1733

小型复式住房

3113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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