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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关于促进青海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的原则。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深化体育管理和体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各项体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

  --坚持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原则。重视和发挥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营造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体育科技进步,体育教育发展,体育人才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发展和壮大青海体育事业。

  --坚持体育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体育事业的发展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立足体育,服务全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实现体育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协调发展。

  --坚持体育赛事影响和带动作用的原则。高度重视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中国·青海高原世界杯攀岩赛、中国·青海循化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等重大体育竞赛的综合功能,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的高度认识我省举办“三大”国际体育赛事的重大意义。培养和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学习借鉴国际体育组织先进的理念和运作方式,使我省体育在观念、体制和机制上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更加适应国际体育竞争的要求,努力实现体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基本措施

  体育产业属于第三产业范畴,主要由体育本体产业和体育相关产业组成。包括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健身业、体育培训和咨询业、体育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经营业以及与其相关的体育彩票、体育用品、体育经纪与代理、体育广告、体育旅游等行业。当前,社会对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潜在的巨大需求,为体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各级政府要解放思想、抓住机遇,认真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具有青海高原特色的体育产业发展之路。

  (一)认真落实扶持体育产业的相关税费政策

  1、对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新兴体育项目的经营,以及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体育经营企业和租用体育设施从事体育服务的,应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减免税费。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为安置体育事业单位富余人员及下岗人员兴办的体育健身服务型产业,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实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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