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2008年,各省辖市严格执行《河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通过关闭淘汰小火电等落后产能、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实施电厂脱硫工程、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强化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监督管理等措施,确保了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我省2008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在2007年基础上削减6.2%和7.17%,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
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各省辖市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排名依次为:焦作、郑州、平顶山、三门峡、洛阳、开封、鹤壁、安阳、新乡、许昌、驻马店、南阳、信阳、济源、周口、漯河、濮阳、商丘。
2.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2008年,全省继续抓好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对贾鲁河、惠济河、卫河流域污染的专项整治;编制完成11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对53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实施搬迁、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24家电力企业建成脱硫工程,150家铁合金、棕刚玉、电石等企业完成污染治理;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重点监督指导全省人均年收入超5000元的行政村开展生态文明村建设。这项工作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向全省人民承诺办好的十大实事之一。截至2008年11月30日,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其中铁合金、棕刚玉、电石治理企业增加到210家,232个行政村达到省级生态文明村标准并通过验收,超额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
3.深化工业污染防治。2008年,各省辖市较好地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特别是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钢铁、电解铝等9个行业,造纸、糠醛、皮革、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以及二硫化碳、生物柴油、多晶硅等发展过热且排污量大的行业加强监管、严格审批。原省环保局否决或调整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58个。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全省共评审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规划环评报告(大纲)67份。
各省辖市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万人次,检查企业7.1万家次,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6100多起,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600多起。各省辖市进一步加强国家、省重点监控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和管理工作。全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588家,联网率为79.0%,正常运行率为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