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培训与认定工作的管理”和“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零售企业)”外,其它3项扩权事项按省局要求通过省局审批系统软件运行,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公布。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零售企业)目前暂时按照我市原运行方式,先以纸质审批形式运行,待市局内网审批系统GSP认证模块修改完善开通后,再予网上审批,有关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为增强县级政府统筹决策、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大战略举措,各县(市)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尽快明确责任人,并请于4月底前将具体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告知市局审批处。各县(市)局要通过适当方式于4月底前,将各有关事项扩权情况告知本辖区内的行政相对人。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一是加强对受理及行政许可行为的管理。各县(市)局要结合实际情况,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学好相关业务,尽快熟悉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另外为便于市局及时掌握了解各县(市)局对扩权事项的许可情况,请各县(市)局根据许可结果及时对内网中管理相对人的相关数据进行更新,并将有关许可情况报市局备案(相关备案表另行下发)。二是加强对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请各县(市)局于每年5月1-10日将一年各类空白许可证(注册证)基本用量进行统计(相关表式见附件1)后报市局,市局汇总后统一向省局相关处室申请。各县(市)局要对空白许可证(注册证)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台帐,逐一登记,每季度末将使用情况登记表(相关表式见附件2)发邮件至市局行政审批处,市局行政审批处汇总后统一向省局备案,市局联系人:张卫国、吴鹏;联系电话:87185513。
附件:1、空白许可证(注册证)需求申请(登记)表
2、许可证(注册证)使用情况登记备案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空白许可证(注册证)需求申请(登记)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许可证(注册证)种类
| 需求数量
| 许可证号码
| 领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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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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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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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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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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