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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扩权强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除“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培训与认定工作的管理”和“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零售企业)”外,其它3项扩权事项按省局要求通过省局审批系统软件运行,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公布。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零售企业)目前暂时按照我市原运行方式,先以纸质审批形式运行,待市局内网审批系统GSP认证模块修改完善开通后,再予网上审批,有关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为增强县级政府统筹决策、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大战略举措,各县(市)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尽快明确责任人,并请于4月底前将具体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告知市局审批处。各县(市)局要通过适当方式于4月底前,将各有关事项扩权情况告知本辖区内的行政相对人。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一是加强对受理及行政许可行为的管理。各县(市)局要结合实际情况,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学好相关业务,尽快熟悉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另外为便于市局及时掌握了解各县(市)局对扩权事项的许可情况,请各县(市)局根据许可结果及时对内网中管理相对人的相关数据进行更新,并将有关许可情况报市局备案(相关备案表另行下发)。二是加强对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请各县(市)局于每年5月1-10日将一年各类空白许可证(注册证)基本用量进行统计(相关表式见附件1)后报市局,市局汇总后统一向省局相关处室申请。各县(市)局要对空白许可证(注册证)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台帐,逐一登记,每季度末将使用情况登记表(相关表式见附件2)发邮件至市局行政审批处,市局行政审批处汇总后统一向省局备案,市局联系人:张卫国、吴鹏;联系电话:87185513。

  附件:1、空白许可证(注册证)需求申请(登记)表

  2、许可证(注册证)使用情况登记备案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空白许可证(注册证)需求申请(登记)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许可证(注册证)种类

需求数量

许可证号码

领用时间

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证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执业药师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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