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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收费项目
现行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部门
整顿意见
备注
一
公安部门
1
《暂住证》工本费
5元/证
宁财(综)发[2004]338号
公安
取消
2
《暂住证卡》工本费
10元/卡
3
身份证加急费
80元/证
宁价费发[2005]165号
二
教育部门
杂费
小学、初中
84元/人?学期, 110元/人?学期
宁政办发[2004]201号
学校
住宿费
小学、初中(山区、川区市县农村)
50-100元/人·学期 ,120元/人·学期
初、高中补习费
自立收费
4
初中转学费
5
初、高中补课费
6
中小学质量检测费
三
农牧、畜牧
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收费(不含检疫费)
详见文件
宁价费发[1993]46号
农牧
车辆驾驶证工本费
(1)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驾驶证
10元/证
宁价费发[2005]23号
农机
车辆号牌工本费
农业机械铁制号牌架(含号牌安装费)
5元/只
(2)
农业机械铝制号牌架(含号牌安装费)
10元/只
(3)
单独补发农业机械号牌固封螺丝
1元/个
(4)
农业机械临时号牌(纸制)
5元/张
驾照考试收费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准考证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服务费
跨区机收管理服务费
200元/年·机
农机喷号费
宁价费发[2003]16号
四
工商部门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0.2%
从事劳务活动的按收益额0.4%
财(综)[2004]17号
宁价费发[1994]92号
宁政办发[2005]4号
宁财综发[2008]1125号
财综[2008]61号
工商
集贸市场管理费
按成交额的0.4%
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费
1.5元/证
临时性营业登记
五
林业部门
《林权证》工本费
宁价费发[2002]31号
林业
六
交通部门
养路费、运输管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
宁财)综)发[2009]31号
财(综)[2008]84号
拖拉机
125元/吨·月
宁价费发[1997]29号
交通
简易机动后三轮摩托车
40元/辆·月
宁价费发[1998]147号
七
民政部门
结婚证照相费
搭车收费
民政
结婚证盒费
婚前婚后适用手册费
八
卫生部门
儿童计划免疫补偿费
宁财综发[2008]1748号
卫生
乙肝疫苗接种服务费(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
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
财综[2008]78号
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劳动合同鉴证费
劳动
劳动争议仲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