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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延长太仓市浏河套闸船舶过闸费收费年限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延长太仓市浏河套闸船舶过闸费收费年限的通知
(苏价农[2009]337号)


太仓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

  你们《关于要求延长太仓市浏河套闸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的请示》(太价呈字[2008]85号、太财农[2008]110号、太水[2008]142号)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太仓市浏河套闸船舶过闸费现行收费标准的执行时间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太仓市堤闸管理处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及财务规定,努力增收节支,过闸费收入应主要用于生产和还贷。

  三、太仓市堤闸管理处接文后,请即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按收费管理规定,浏河套闸每年要向省、市价格部门报送过闸费收入、还贷及使用情况,并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太仓市堤闸管理处在浏河套闸过闸费收费处要公示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附件:江苏省太仓市浏河套闸船舶过闸收费标准表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江苏省太仓市浏河套闸船舶过闸收费标准表

       收费方式

类别   收费标准

按装货总单或货单的实装吨计算(无运单的按船舶准载吨位)

按运费收据计费吨(无运费收据的按船舶准载吨)每次收费

按船舶准载吨位每吨每次收费

按船舶总吨位

每次收费

按每船每次

收费

按每立方米、吨每次收费

1

轮次

装载实重货物

0.90

装载轻泡货物

0.90

2

挂机船、机帆船、工作船、货轮

(空重不分)

1.10

3

轮队空船(货驳、油驳)

0.75

4

拖轮、挖泥船、泥驳、宿舍船等

0.15

5

抽(戽)水机船

1.10

6

排筏

木排(立方米)

0.60

竹排(吨)

0.60

其他浮运物 

(立方米)

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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