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深入贯彻《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立有效监督体系,加大建设工程节能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建筑节能备案制度,确保节能标准落实到工程建设各环节、全过程;要继续抓好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逐步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的应用,组织开展以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的建筑能耗测评;加强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工作,全面推进我市“推散禁现禁实”工作,把汕头打造成“绿色建筑之都”。
7、加强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对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资质实施动态管理,严把市场准入清出关,深入规范我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秩序。
8、继续抓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加大力度解决历史遗留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偿还工作,健全完善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解决新竣工项目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问题,防止新的拖欠,加强各方主体的诚信体系建设。
(二)以支援灾区恢复重建项目为重点,加强对援建项目的监管
要把对口援建草坡乡建设项目作为今后重要政治任务,在市援建前方工作组的带领下,充分发挥我局作为公共服务设施援建专责小组组长单位的作用,加强对援建项目专项建设资金和工程材料采购的靠前监管,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率和水平,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汕头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汕头市援建草坡乡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工程签证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汕头市援建草坡乡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工程款支付审批制度》、《汕头市援建草坡乡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材单价核定确认管理制度》和《汕头市援建草坡乡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施工安全及质量管理制度》等四项管理制度,做好草坡乡小学、卫生院等公共项目和农民集中居住点市政配套工程的施工组织协调及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要围绕草坡乡中心小学等第一批“交钥匙”援建项目8月20日前交付使用的目标,加强施工力量,加强与受援方的衔接沟通,形成高效协调的工程建设统筹机制;督促指导援建施工企业严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技术标准,精心施工、精心管理,抢抓进度,努力打造精品项目、放心项目,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援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