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9年度立项建设院校名单的通知
(京教函[2009]572号)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市教委《关于实施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08〕4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09〕267号)要求,经申报推荐及专家评审,确定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和北京汇佳职业学院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9年度立项建设院校,项目建设期为3年。
各有关院校要按照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京教高[2008]3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内涵建设,提高办学实力、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校企合作,强化工学结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凝练办学特色。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更好地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