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9年度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决定
(铁政发[2009]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以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全力推进“双轮驱动”,紧紧围绕建设新铁岭大铁岭的宏伟目标,解放思想,发奋图强,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克服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新铁岭大铁岭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沈铁工业走廊优化发展,工业化水平快速提升,铁岭正在由传统农业地区向新兴工业化城市跨越;凡河新城区北方生态水城魅力初显,全市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充分发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优异成绩,为全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劳劫模范,他们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杰出代表,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生态文明的时代先锋,是全市人民学习的楷模。为弘扬先进人物 的模范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激励和调动全市人民建设新铁岭大铁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铁岭铁新水泥有限公司等75家单位“铁岭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玉林等32名同志“铁岭市特等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张黎生等194名同志“铁岭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不负市委、市政府的重托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争创一流、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挥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骨干带头作用,为新铁岭大铁岭建设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同时号召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励精图治、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艰苦奋斗、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先进思想,学习他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的优秀品德,自觉地把理想信念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同心同德,奋发图强,继往开来,为全面推进新铁岭大铁岭建设,构建和谐铁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