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创新干部选任方式。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选拔任用镇(街道)党政正职的领导干部,必须通过公开空缺职位及职位要求,公开选任方法及选任程序,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的选拔任用办法产生;选拔任用区(市)直部门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也要逐步按照这一办法产生。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把得票情况同以往推荐测评情况、平时了解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和民意调查情况等结合起来分析比较,增强科学性、真实性,不简单以票取人。丰富民主推荐形式,探索实行二次推荐、差额推荐办法。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加强实地调查和延伸考察,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三年的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延伸到上一个工作单位考察,增强考察准确性。加大公开选拔力度,增加公开考选干部数量。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提高选拔质量。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通过媒体公示拟提拔人选,适时通报领导班子调整和重要干部任免情况。
13.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干事创业水平。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对本区域本部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等重大问题研究。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和合力。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着力抓好区(市)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队伍建设。加强国有(集体)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配好企业领导人员,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市直企业领导职数设置、最高任职年龄等规定。
14.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对党政领导后备干部适时进行集中调整。按照“优先培养、同样使用”的原则,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重点加强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有计划安排年轻干部到艰苦地方、复杂环境、关键岗位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健全完善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制度。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新考录的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区(市)以下基层单位,市级机关新进人员主要从基层公务员中考录,大力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拓宽党政干部来源,选拔区(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优秀干部充实到市级机关。建立健全与后备干部工作相衔接的选调生选拔、培养、使用长效机制。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做到系统培养、择优使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
15.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制度,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区(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建立区(市)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落实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制度。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防止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发生。强化举报受理工作,坚持和完善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16.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干部管理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深化干部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办法。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注重多岗位锻炼干部,研究制定青岛市干部交流实施办法,促进干部跨部门(单位)、跨系统、跨区域交流,重点抓好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工作。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深入了解干部情况,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在全市机关深入开展治懒治庸工作,着力破除部分干部懒、庸、散等问题。建立健全干部关怀机制,鼓励和保护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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