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09〕203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下简称
《决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做好今年省政府对我市政府绩效考评的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11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提出,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近几年省政府对我市政府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指标的考核,也都将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执法案卷情况作为主要的考察内容,其评查结果将直接影响我市绩效评估的总体成绩。因此,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本次评查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下发的绩效评估标准,今年省政府对我市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评查,主要评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现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转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的归档整理工作,并对照评查标准进行自查,凡不符合标准的应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