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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外经贸局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外经贸稳定发展意见的通知

  (十六)强化招商引资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我市外经贸部门、行政服务中心、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的服务,继续实行“一站式”集中办公的运作模式,积极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提高项目申报、前置审批、征地用地、项目建设、联合年检、电子口岸等方面的办事效率。
  (十七)落实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加大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措施及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落实对引进投资项目有功人员的奖励。鼓励境内外人士、招商引资顾问积极为我市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推荐项目。(以上4项由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
  五、加强金融服务
  (十八)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支持力度。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已出台的金融扶持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升级转型方向的外经贸企业资金支持力度。积极给予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信用记录等基本面较好的外经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创新信贷管理,简化外经贸企业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实行贷款时间承诺和授信额度管理。对暂时无法偿还贷款,而成长性较好,信誉较高的外经贸企业,可适当放宽还贷时间。(市人民银行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十九)积极创新金融机构服务模式。创新对外经贸企业授信和审贷模式,根据企业融资需求和现金流特点,创新多种抵押担保方式,设定更为合理的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解决企业贷款中抵押、担保缺乏的难题。加大中间业务产品的推广力度,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信用证等方式提高外经贸企业支付能力。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外经贸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外经贸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展出口信贷业务。(市人行、市银监局、市金融办负责)
  (二十)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各级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银行业金融机构,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良外经贸企业及重点项目,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组织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框架协议,加快审贷进度,提高贷款落实到位率。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发展前景好的外经贸企业。(市人行、市银监局、市金融办负责)
  (二十一)鼓励和促进外经贸企业融资。鼓励外经贸企业通过上市、联合申报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高成长性和上市意愿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积极指导和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为企业申请、推荐、核准上市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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