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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对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重点技工院校给予贷款贴息的意见

  2.纳入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3.地方政府积极支持,扶持政策明确、有力;

  4.领导班子团结,主要领导能力强。

  (二)重点技工院校

  1.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以上院校,资产和财务状况优良;

  2.专业设置符合市场需求,毕业学员就业率在95%以上;

  3.招生情况好,在校生超过3000人,年社会培训人数超过3000人;

  4.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积极支持,扶持政策明确、有力;

  5.领导班子团结,主要领导能力强。

  各单位贷款建设的项目应综合考虑产业发展趋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等外部环境和项目单位自身条件、偿贷能力等内在因素。项目应具备纳入当地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建设规划的条件,基本建设项目同时应获得所在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同意立项的批准。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方式

  (一)市、县(市)举办的实训基地和院校按照申报条件,向省辖市劳动和保障部门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

  3.银行贷款合同和资金拨付凭证复印件;

  4.基本建设项目需按规定提供政府立项批复文件。

  (二)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推荐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省辖市须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审核报送工作。

  (三)省属院校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每年3月底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申请材料。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省财政厅审核,并根据项目急需程度和当年预算资金安排,确定当年贴息项目及额度。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建设规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我省产业调整和发展趋势,结合目前产业工人队伍技术构成、职业培训资源结构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重点技工院校建设规划。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要根据本地情况,结合技工院校结构调整和实训基地建设布局,组织编制本地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重点技工院校建设规划。各地建设规划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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