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纳入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3.地方政府积极支持,扶持政策明确、有力;
4.领导班子团结,主要领导能力强。
(二)重点技工院校
1.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以上院校,资产和财务状况优良;
2.专业设置符合市场需求,毕业学员就业率在95%以上;
3.招生情况好,在校生超过3000人,年社会培训人数超过3000人;
4.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积极支持,扶持政策明确、有力;
5.领导班子团结,主要领导能力强。
各单位贷款建设的项目应综合考虑产业发展趋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等外部环境和项目单位自身条件、偿贷能力等内在因素。项目应具备纳入当地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建设规划的条件,基本建设项目同时应获得所在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同意立项的批准。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方式
(一)市、县(市)举办的实训基地和院校按照申报条件,向省辖市劳动和保障部门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
3.银行贷款合同和资金拨付凭证复印件;
4.基本建设项目需按规定提供政府立项批复文件。
(二)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推荐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省辖市须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审核报送工作。
(三)省属院校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每年3月底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申请材料。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省财政厅审核,并根据项目急需程度和当年预算资金安排,确定当年贴息项目及额度。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建设规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我省产业调整和发展趋势,结合目前产业工人队伍技术构成、职业培训资源结构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重点技工院校建设规划。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要根据本地情况,结合技工院校结构调整和实训基地建设布局,组织编制本地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重点技工院校建设规划。各地建设规划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