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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中山市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重点加强对口支援灾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以实时监督和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采购项目等进行靠前监督。加强对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健全扶贫救灾资金监管体系。
  (七)以规范基础教育收费为重点,继续下大力气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物价局)。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教育经费的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和省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设定收费标准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2、加强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明确禁止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的问题,严肃查处中小学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促进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
  3、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工作,并严格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促进教育公平。
  (八)以转变窗口部门作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牵头单位:市纠风办)。
  1、开展基层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配合省在部分与群众联系紧密的窗口部门和行业单位开展2009年度广东省系统和行业“窗口之星”评选活动,树立一批作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行风建设全过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
  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根据“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国土资源、建设、工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对市文化、新闻出版系统民主评议情况进行“回头查”,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精神,并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向社会通报和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制度,切实提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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