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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同政办发【2009】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防灾减灾日”的批复》 (国函[2009]1号),自2009年起,确定每年的5月1 2日为“防灾减灾日”。为做好首个防灾减灾宣传周各项工作,按照省政府应急办晋政应急办明电[2009]3号《山西省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市定于5月7日至1 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目的
  防灾减灾宣传周主要是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灾减灾理念,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广泛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二、活动重点
  (一)宣传工作重点
  1、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大意义。
  2、全面介绍党和政府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防范处理自然灾害能力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进展。
  3、宣传普及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4、积极参与政府防灾减灾行动。
  (二)应急演练重点
  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对预案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三、活动内容
  一是做好资料准备。宣传资料由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内容主要为宣传工作重点所列的四项内容。
  二是组织开展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将5月7日至l 3日定为防灾减灾宣传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和演练活动。将5月12曰定为集中宣传日。市政府将组织地震、民政、卫生、国土、林业、农业、水利、科技、科协、市城管委、消防、气象、共青团、红十字会等部门会同城区政府举行集中宣传日活动。其它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在5月1 2日“防灾减灾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三是各新闻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市内主流媒体(大同日报、大同晚报、大同人民广播电台、大同电视台等)要开辟专栏,通过专家访谈、新闻调查、案例分析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率,扩大舆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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