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同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张海风 市政府办公厅行政办主任
张晶齐 市质监局局长
张启飞 市质监局党组书记
高子章 市经委副主任
赤建忠 市监察局局长
赵晓宁 市环保局局长
王希术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华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 升 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局局长
盛国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玉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王荣市 交通局副局长
卫 兵 市工商局副局长
武 术 市安监局副局长
曹居兰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韩雁林 市旅游局副局长
办 公 室主任:张启飞(兼)
办公室副主任:胡向东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办 公 室成员: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全体
大同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联合执法组织机构
(一)由市质监局牵头,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局、市砷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市旅游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组成大同市特种设备安全联合执法领导组。
(二)特种设备安全联合执法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三条 联合执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