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督促落实、保障运转。各成员单位要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传达市协调小组对工作的批示和要求;通过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提出问题,督促工作落实,推动工作取得成效。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大同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职责及组成
一、协调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
(一)主要职责
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孙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马利荣 市国税局局长
王 亮 市地税局副局长
吴永琪 公安局副局长
刘怀明 市财政局预算外局局长
成 员:
邓兴亮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文飞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
张必卿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寇润宝 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白玉玲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东红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王 勇 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真理 市国税局副局长
吴敬天 地税局稽查局局长
贾生义 市工商局副局长
闫 军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杨秀梅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孙福庆 市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
刘少华 市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申学峰 市移动公司财务经理
杨 洪 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及组成
(一)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税局,具体承办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和需要协调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应建议;督察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县、区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工作;收集、掌握并向成员单位反馈有关全市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二)组成人员
主 任:
张真理(兼)
副主任:
王新民 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