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三夏工作的通知

  三、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三夏”是调整农业结构、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步伐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一定要正确把握当前我市农业工作的新形势,抓住有利时机,继续围绕发展壮大优质粮食、畜牧、果品、蔬菜等主导产业,抓好“万字号”基地建设,通过重点项目的实施,加快对生产基地、专业村的整合步伐,聚点成块,扩线成带,进一步加快板块和农业产业带建设。要组织动员群众及早做好土地预留、技术培训等工作,为我市设施农业的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要积极扶持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积极培育符合自身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的特色经济专业村和专业乡镇。要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积极引进推广优质、高效新品种及配套生产技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大力发展无公害产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优质化、专业化和区域化,提高农业生产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四、切实加强“三夏”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夏”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收、种、管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搞好良种供应、选留及生产计划的落实工作。在收获期间,要抓紧时间,集中人力、畜力和农机具,做到成熟一片、收割一片,随收随运,及时脱粒碾打、晾晒入仓,确保丰产丰收。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要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和农药市场的管理,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环保部门要做好秸秆禁烧的教育和引导工作,防止重大环境污染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天气预测预报和气象信息的传递工作。电力部门在确保“三夏”期间农业用电正常供应的同时,要教育群众安全用电,避免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安部门要搞好“三夏”期间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通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严禁在公路上碾麦、晒粮和堆放麦草,确保交通畅通。商贸、供销部门要确保“三夏”的物资供应。粮食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提高服务质量,保质保量地完成夏季粮油收购任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