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余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9〕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鉴于部分人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新余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应急委组成人员
主 任:
李安泽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
丛文景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何萍高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廖兰芳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张荣生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李国富 市委常委、副市长
郭炎华 市委常委、新余军分区司令员
胡高平 市委常委
万筱明 副市长
陈九根 副市长
王跃辉 副市长
林彬杨 副市长
贺为华 市长助理、新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刘新政 市政府秘书长
委 员:
刘永华 市监察局局长
廖茂侦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姚尚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章一帆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钦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董海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敖新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国卿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汤卫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小基 市政府副秘书长
袁传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永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健 市发改委主任
欧阳嵩 市财政局局长
萧飞云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艾振华 市民政局局长
林 愚 市水利局局长
夏侯群 市科技局局长
梁春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