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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黑价联字〔2009〕18号)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你协会《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黑会协[2009]5号)收悉。近几年来,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不断深化,2009年财政部又公布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方案,将考试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致使考试成本不断增加。为了使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同意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由原来50元/人 科调整为65元/人 科,其中:报名费15元/人科、考试费50元/人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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