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广播电视大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09〕16号)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
你校《关于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收费标准继续参照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执行的请示》收悉。根据教育部(85)教计字039号、省物价局黑价行函字〔2002〕27号文件相关规定,同意你校开放教育试点专业(包括课程开放)按黑教联〔2003〕21号及黑价联字〔2005〕95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项目标准见下表)。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依据文件 | 备注 |
开放教育各专业学费本科/专科 | 学分 | 80元/50元 | 黑价联字〔2005〕95号 | 直属学员 |
注册建档费本科/专科/课程开放 | 生 | 150元/140元/60元 | 黑教联〔2003〕21号 | 各分校、教学点 |
学分费1、本科生文、经类/理工类/专科和课程开放2、考试费3、毕业审核费4、文科专业/理工科专业 | 生、学分 生、科次生生、学分 | 18元/23元/8元20元20元20元/25元 | 黑教联〔2003〕21号 | 各分校、教学点各分校、教学点各分校、教学点直属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