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文化局关于同意筹备“南昌民间艺术收藏展示中心”的批复

南昌市文化局关于同意筹备“南昌民间艺术收藏展示中心”的批复
(洪文字[2009]58号)


南昌民间艺术收藏展示中心发起人:

  你们2009年6月22日报来“关于成立南昌民间艺术收藏展示中心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筹备“南昌民间艺术收藏展示中心”。请按程序进行登记,特此批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