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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清理整顿公墓及非法墓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公墓建设报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兴建墓地或违规建设公墓的现象。
  (三)公墓建设是否严格按照审批文件施工建设,是否随意扩大公墓用地范围,墓穴建设、墓园道路、墓园绿化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四)公墓建成后开展运营活动是否经过了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验收是否合格,是否有未经验收合格即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出售墓穴是否符合法定手续,有无出售超标准墓穴,是否存在向未出具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者出售(租)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
  (六)农村公益性墓地是否有从事违法经营的现象,有无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
  (七)出售公墓价格是否合理,价目表是否装帖上墙向社会公示,有无乱收费现象和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现象。
  (八)墓园管理是否规范,服务是否文明,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文明服务规范,是否有故意刁难丧户的现象。
  (九)公墓运营是否存在封建迷信活动及诱导丧户大操大办丧事等违反殡葬管理法规的行为。
  (十)查处非法墓地。
  三、工作步骤
  公墓及非法墓地清理整顿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5月4日--5月15日)
  认真组织学习《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民政部等八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二)全面清理阶段(2009年5月16日--6月20日)
  1.各公墓单位自查。在5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全面查找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做法,尽快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向所在县区清理整顿公墓及非法墓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情况报告。
  2.县区对公墓经营单位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及非法墓地进行检查。在6月10日前完成对当地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向被检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抓好整改,并在6月10日前向市清理整顿公墓及非法墓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公墓检查情况专题报告。同时,对所在县区的非法墓地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治意见,也在6月10日前向市清理整顿公墓及非法墓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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