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场地组
责任单位:市园林管理处
工作职责:
1.负责活动场地的提供。
2.负责电及其它相关设备的提供。
(五)医疗保障组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医疗保障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各自工作。
(二)各队伍负责人按要求负责好各自队伍,各展示队伍应按指定地点提前40分钟到场,并在7:00开始进行展示表演。
(三)市级领导车辆停放在鹰潭宾馆,市直各单位负责人、全市各单项(行业)体育协会主席、秘书长及其他人员请步行至活动现场。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单项(行业)协会,在7月20日前将展板交至市体育局群体科,具体展板数量分配如下:市体育局负责准备10块展板;县(市、区)教体局、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负责准备6块展板;市直、驻鹰各单位、各单项(行业)体育协会各负责准备1-3块展板。(展板内容及要求见市政府办《关于举办鹰潭市体育事业成果图片展览的通知》)
(五)市直各单位8月8日“全民健身日”当天需自行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各单位在各自活动现场需悬挂与鹰潭市“全民健身日”相关的主题横幅(“迎省运、庆国庆、纪念第一个全民健身日”××活动),并将活动方案于7月31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六)贵溪市、余江县要结合当地实际及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特色分明的分会场实施方案,与国家及省、市主会场同日启动,形成上下呼应、全市联动,确保活动安全、圆满。并于2009年8月21日前将“全民健身日”活动总结、资料(含图片、报刊、音像资料等)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七)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以及活动现场宣传展板、标语横幅、悬挂国庆60周年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口号等进行宣传报道与展示,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日”的重要意义及建国60周年全市群众体育取得的丰硕成果,为全民健身日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鹰潭市“迎省运、强体魄、庆祝全民健身日”活动安排表
2.鹰潭市“迎省运、强体魄、庆祝全民健身日”活动宣传口号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