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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爱卫办关于印发我省执行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监测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2.健康素养监测
  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分别在武汉市、咸宁市、夷陵区选取城市和农村监测点各1个,针对18-69岁的城、乡常住居民开展健康素养监测。监测内容根据《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读本设计。通过监测,动态掌握公民健康素养水平,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及其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3.烟草控制综合干预
  对控烟骨干和省级媒体人员进行培训,加大《公约》和公共场所禁烟的宣传,全省创建20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见附件),开展1个戒烟门诊试点。
  4.健康素养综合干预
  对健康素养网络人员、省级媒体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媒体宣传、巡讲和巡展、印发传播材料等加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推广。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省级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管理与督导。省健康教育所为项目具体执行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并负责向国家级项目技术指导组汇报项目进展、实施效果等。
  项目领导小组:组 长: 张 瑜(省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 李桥云(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
  李 建(省爱卫办副主任)
  成 员: 胡 荣(省爱卫办副调研员)
  张楚南(省健教所所长)
  技术指导组:组 长:张楚南
  成 员:夏庆华、余恵红(省健教所专业人员)
  2、各项目市、县(区)
  各项目市、县爱卫办或卫生局主管健康教育的部门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管理与督导。疾控中心及健康教育所(科)为项目具体执行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并负责向省级项目技术指导组汇报项目进展、实施效果等情况。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烟草控制和健康素养监测及综合干预活动。各项目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协调,及早落实项目经费,并及时将项目经费拨付给项目执行单位。
  项目经费分配额度详见省财政厅文件。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09年1月-12月。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项目执行中后期,国家级进行督导一次。整个项目周期内,省级完成1次督导工作。项目结束后,省卫生厅会同财政部门将总结报告报送卫生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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