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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消费的通知

  (一)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借贷公积金购房,只要其单位按规定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可不受本人缴存公积金年限限制。

  (二)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凡符合预售许可条件的开发项目和各类现房、二手房,均可实行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三)积极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允许先取后贷,开展对冲还贷业务,对已贷款的购房户允许其将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存款余额冲抵贷款本金,并开展按月对冲还贷。对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允许其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再贷款,并实行按月对冲还贷。

  (五)借贷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含二手房)的,其首付房款比例最低可调整为20%,贷款最高金额可达4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可延至30年(还贷期限在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之内)。

  (六)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政策,及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六、积极发展个人住房消费贷款

  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居民贷款购房,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支持长期在城市稳定就业、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民工贷款买房。

  七、实行购房落户政策

  凡在市区购买65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或价格30万元以上的商铺,经申请凭契税发票和房屋产权证可将本人及本人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衡阳市区落户。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只收取工本费,并在子女上学、就业等社会保障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八、推迟费用收取

  购房户的房屋维修资金推迟到办理房屋产权证时收取。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信等开户费,在文件下发前已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仍按原来办法收取,但收费标准要由相关部门在电视、报纸、商品房预销售现场统一公开公示,对开发商或相关部门乱收费行为要从严查处。在文件下发后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要把上述费用统一纳入开发成本,不得另行收取。

  九、加强市场调控监测引导

  定期召开房地产联席会议,加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土地市场供应规模。加强市场监测与分析,及时准确发布市场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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